![]() |
![]() |
International Trademark 国际商标 | |
|
|
|||||||||||
你可以同时要求美国商标局将你的商标交给世界智慧财产组织(WIPO)国际局,申请国际商标.
如果通过美国商标局递交国际商标申请, 有以下费用: 1) 美国商标局鉴定费(US certification)-直接交给美国商标局.
2) 美国商标局转移费(Transmittal fee)- 直接交给美国商标局.
3) 国际申请费
马德里协定是一个国际协约, 准许成员国的商标拥有者和申请者, 通过一国将商标转交到世界智慧财产组织, 同时申请在其它成员国注册,无须申请者在每个国家分别提出申请,大大简化了注册手续,节省了商标注册时间.
美国公民, 永久居住者, 或者在美国有真正有效的工商业者, 已经拥有美国商标局注册的商标, 或正在申请美国商标.
不可以. 必须通过美国商标局USPTO. USPTO必须审核确定申请者的国际商标申请跟美国商标申请一致后,才转交国际商标局. 当然,申请者也可以直接在他国直接提出申请,不通过国际商标局, 但是这样一来, 耗时耗费.
向美国商标局提出国际商标申请书. 美国商标局鉴定证明与美国基本商标申请一致后交国际局,如果鉴定不合格,美国商标局会通知申请人不合格的理由,鉴定费不退.申请者可以立刻重新递交一份新的申请,费用重交.
不会. 美国商标局只是鉴定证明与申请者的国际商标与美国基本商标申请一致, 国际商标局还要审核确定是否符合马德里协定的要求. 如果符合马德里协定的要求, 才准许注册, 在世界智慧财产组织商标局的杂志上发表, 送一份鉴定书给申请者, 并且通知注册的成员国. 如果不符合马德里协定的要求, 国际商标局会同时通知美国商标局和申请人, 解释申请的问题所在.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作出回答,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修正, 国际商标局会允许注册.
国际商标的注册时间从美国商标局收到国际商标申请日算起.
国际商标局允许注册后, 会通知你所需要的注册的成员国,要求那些国家保护你的商标,每个成员国再用自己国家的商标法审核, 如果符合要求, 同意提供商标保护. 如果成员国在18个月之内不通知国际商标局,申请人就自动得到那个国家商标法的保护.
有效期是十年, 还可以再延长十年. |
923 E. Valley Blvd, Suite 112A, San Gabriel, CA 91776
Copyright2003 Law Offices of Helen B. Jiang. All Rights Reserved. |
DISCLAIMER: This is an advertisement. The information contained on this site is intended to provide information to general public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legal advice or consultation. Readers are cautioned not to solve individual problems on the basis of information contained herein and are strongly advised to seek competent legal counsel. |